通化师范学院来华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来华留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营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来华留学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学校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来华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留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
第三条 来华留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及护照申请住宿,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第四条 来华留学生办理入住手续后须入住指定床位,未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床位。
第五条 来华留学生申请退宿时,须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相关退宿手续。若退宿后再次入住公寓,须重新申请。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六条 来华留学生住宿行为管理规定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服从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严禁私自留宿他人;
(三)严禁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等行为;
(四)严禁私藏、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和淫秽物品;
(五)严禁在公寓内向室外抛扔烟头、酒瓶、垃圾等杂物;
(六)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举办聚会、商业活动等影响他人的活动;
(七)保持公寓内清洁,禁止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寓内张贴、散发海报或广告等宣传品;
(八)公寓内禁止携带和饲养宠物;
(九)提倡节约用电,人走灯熄;提倡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
第七条 来华留学生住宿安全管理规定
(一)离开公寓应关闭或切断电源,严禁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
(二)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
(三)严禁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离开房间时要锁好门、关好窗户,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大量现金存入银行。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国际教育学院或学校保卫处;
(五)公寓的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
(六)入住前须检查相应的配套设施是否完好,并签署相关设施清单;
(七)爱护公共物品,正确使用公寓楼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八)公寓内严禁私自装修,严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
(九)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来访时间为8:00—22:00。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规定(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其他事项参照《通化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