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来华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5-05-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来华留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营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来华留学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学校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来华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留学生管理规定。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

第三条 来华留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及护照申请住宿,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第四条 来华留学生办理入住手续后须入住指定床位,未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床位。

第五条 来华留学生申请退宿时,须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相关退宿手续。若退宿后再次入住公寓,须重新申请。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六条 来华留学生住宿行为管理规定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服从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严禁私自留宿他人;

(三)严禁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等行为;

(四)严禁私藏、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和淫秽物品;

(五)严禁在公寓内向室外抛扔烟头、酒瓶、垃圾等杂物;

(六)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举办聚会、商业活动等影响他人的活动;

(七)保持公寓内清洁,禁止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寓内张贴、散发海报或广告等宣传品;

(八)公寓内禁止携带和饲养宠物;

(九)提倡节约用电,人走灯熄;提倡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

第七条  来华留学生住宿安全管理规定

(一)离开公寓应关闭或切断电源,严禁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

(二)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

(三)严禁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离开房间时要锁好门、关好窗户,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大量现金存入银行。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国际教育学院或学校保卫处;

(五)公寓的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

(六)入住前须检查相应的配套设施是否完好,并签署相关设施清单;

(七)爱护公共物品,正确使用公寓楼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八)公寓内严禁私自装修,严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

(九)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来访时间为8:00—22:00。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规定(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其他事项参照《通化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