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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通化师范学院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留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创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留学生的权益,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法律、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通化师范学院留学生公寓所有权属于通化师范学院。入住留学生配合学校工作,服从管理。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

第三条  通化师范学院录取的留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申请住宿。公寓住宿人员的住宿资格须经国际教育学院审批,审批后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

第四条  留学生办理入住手续后入住指定床位,未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不得自行调换。

第五条  公寓住宿留学生退宿时,应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相关退宿手续。

第六条  留学生退宿后如再次入住公寓,需再次申请。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七条  留学生住宿行为管理规定

1.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2.服从学校管理部门的管理,严禁私自留宿他人。

3.严禁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

4.严禁私藏、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和淫秽物品。

5.严禁在公寓内向室外抛扔烟头、酒瓶、垃圾等杂物。

6.严禁在公寓内进行跳舞、大声喧哗、举办聚会、商业活动等影响他人的活动。

7.保持公寓内清洁,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放杂物。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寓内张贴、散发海报或广告等宣传品。

8.公寓内禁止携带和饲养宠物。

9.提倡节约用电,人走灯熄。提倡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

第八条  留学生住宿安全管理规定

1.离开公寓应关闭或切断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3.严禁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4.离开房间时要锁好门、关好窗户,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大量现金存入银行。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国际教育学院或学校保卫部(保卫处)。

5.公寓的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 

6.入住前需检查相应的配套设施是否完好,并签署相关设施清单。

7.爱护公共物品,正确使用公寓楼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8.公寓内严禁私自装修,严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

9.进入公寓楼的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公寓允许的来访时间为8:00-22:00。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其他事项参照《通化师范学院学生手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