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留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通化师范学院留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留学生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留学生的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通化师范学院学习的留学生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考勤时间地点
第三条 留学生考勤地点及具体时间由国际教育学院学院根据留学生课程安排自行确定,每周至少进行2次考勤。
第三章 考勤预警
第四条 考勤预警是指留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定期统计留学生考勤情况后,对留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考勤问题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留学生的一种危机干预制度。
第五条 考勤预警工作是根据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数据对留学生考勤情况建立相应的预警档案和发出预警通知书,通过谈话等方式把已经发生的情况及相关规定告知有关留学生。
第六条 留学生考勤率低于90%时,国际教育学院下达预警通知,并负责预警谈话。
第七条 考勤结果出现低于80%,通化市出入境管理局将不予办理居留许可续签。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人脸识别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留学生考勤过程中,出现系统无法识别指纹等其他情况,需第一时间向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管理老师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2.国际教育学院每月第一周内将上一月度本院二级预警及以上留学生名单报通化市出入境管理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