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议事规则
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贯彻落实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民主决策程序,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的贯彻执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出席会议,到会人员超过半数方可开会。根据会议内容需扩大参加会议人员时,可召开支部委员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会议议题由支部成员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并提前通知各成员会议议题。临时召开的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支部会议上一般不研究临时动议。
三、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下列问题: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重要措施和安排;
2.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的重要请示、报告;
3.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讨论研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案,落实涉及到学院议案的事项;
5.研究决定学院党员干部培养、选拔、教育、考察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干部管理权限内的学院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研究提报后备干部人员。
四、支部参与讨论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重大问题:
1.学院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学院的改革方案、基本建设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3.学院的职工培训计划;
4.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劳动合同的调整方案及有关事项;
5.维护学院员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问题;
6.其他应由支部会议提出意见或建议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