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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深化学习性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深入开展,不断使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理论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为目的,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工作水平和决策能力。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中心组成员。

第二条 组长职责是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确定全年理论学习的主题、制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开展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

 

第三章 学习内容

第三条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第四条 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工作要求。

第五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六条 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七条 本院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八条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教育、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第九条 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四章 学习要求

第十条 年度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形势要求及时调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安排学习内容。

第十一条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集合。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其中每月集体研讨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率不低于80%。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时要踊跃发言,并围绕学习专题,结合工作实际,有重点、有深度,认真开展互动讨论。组长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成员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1次。

第十二条 坚持专题调研宣讲。理论中心组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理论中心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每年开展学习、专题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每年不少于1篇。

第十三条 健全学习考勤考核制度。做到“六有、三落实”(即有计划、有考勤、有讨论记录、有读书笔记、有考核、有检查;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集中学习实施签到制,一般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

第十四条 学习活动可根据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可邀请相关专家做讲座。

第十五条 理论中心组成员应制定年度个人自学计划,明确个人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自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