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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消除寝室安全隐患,预防寝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工作处联合保卫处以及各学院开展此次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禁止在寝室使用和存放的各种大功率电器,包括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微波炉、电烤箱、电炒锅、冰箱、热得快、电熨斗等。禁止在寝室存放和使用各种管制刀具。

2.禁止使用和存放的各类明火器具。包括:酒精炉、煤气炉等以及在寝室使用和存放的酒精、鞭炮、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3.禁止在公寓走廊及公共区内摆放个人物品(晾晒衣物、存放自行车、摆放杂物等)。

4.禁止在寝室使用和存放有腐蚀性、有毒性、有害性及有刺激性气味的化学物品。

5.禁止寝室区(含室内、室外)私拉乱接电源线、网线、电视天线等。

6.保持寝室内务整洁,不在寝室内和走廊门口堆放垃圾杂物。

二、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整改。34日至6日,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对本学院所有学生寝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同时进行现场拍照,收缴的违规违禁物品,收缴违规物品由各学院自行处理。

2.学校组织大检。37日上午9点,由学生工作处与保卫处牵头组成检查小组,对全校所有公寓进行安全大检查,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遵章守纪意识,杜绝安全隐患。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途径进行宣传,切实消除影响广大学生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的各类隐患问题。

3.各学院38日(周五)上午10点前将本学院自查情况报告上交到行政楼205

4.由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安全大检情况结果,检查报告将在学工简报中进行公示。

 

 

学生工作处

20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