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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留学金奖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国际教育学院留学金奖学金发放实施方案

 

依据《通化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相关要求,吸引更多优秀的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鼓励在校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一批品学兼优的高层次外国留学生人才。同时,为了培养在校外国留学生的知识创新新精神,发挥他们在各方面的特长,促进中外文化之间的交流,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机构设置

成立我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办公室。

(一)评审委员会

设立我院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评审委员会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工作处、科研处、计财处、就业工作办公室、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分管领导、学科专家教授、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肖平、林令霞、秦旭鹏、夏广清、杜兴勇、徐伟东、张存、翟冠平、耿黎、青云。

(二)评审工作办公室

我院设置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奖学金评审日常事务。

               任:林令霞  宋慧杰

             副主任:耿    张宇

               员:    王赫轩

二、设置标准与申请条件

(一)设置标准

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和表现优秀奖学金两类。

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在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的外国留学生。

项目

类别

条件

文科

理科

艺术类

 

学习优秀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平均成绩前30%无挂科、无违纪

6000RMB

7000RMB

8000RMB

二等奖学金

平均成绩前30%无挂科、无违纪

3600RMB

4200RMB

4800RMB

三等奖学金

无挂科、无违纪

1000RMB

1000RMB

1000RMB

表现优秀奖学金:奖励在公益活动、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技、学生工作、文艺比赛、文化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外国留学生。

项目

条件

文科

理科

艺术类

表现优秀奖学金

积极参加学校活动,表现突出,无挂科、无违纪

1000RMB

1000RMB

1000RMB

(二)申请条件

学习优秀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通化师范学院学习须满一学期的在校外国留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3、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通化师范学院的校规、校纪;

4、在参评学期内有以下表现突出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本学科的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刊物、本领域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以通化师范学院的名义发表学术论文,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此时导师须为第一作者);

2)、在研究项目中有突出成果。

表现优秀奖学金申请条件:

1、在通化师范学院学习须满一学期的在校外国留学生;

2、在参评的学期内,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为合格;

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各类艺术体育文化交流活动、公益活动及社会工作,且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通化师范学院的校规、校纪。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参评学期内取消外国留学生学生奖学金评选资格:

1、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通化师范学院校规、校纪受到刑事拘留、治安处罚或行政处分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者;

3、在参评学期内,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不及格者;

4、在申报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所有学期申请奖学金的资格。

三、评审流程

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审一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一)申报

凡符合条件的外国留学生自愿申请。

学习优秀奖学金:

1、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2、一学期成绩单;

3、学院推荐证明(加盖公章);

表现优秀奖学金:

1、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2、一学期成绩单;

3、学院推荐证明(加盖公章);

4、一学期在艺术、体育、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所获得奖励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

我院评审工作办公室根据留学生申请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获奖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

(三)公示

审议结果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进行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公示结束后,将结果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并公示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国际教育学院

                                          20191224